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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承诺 1、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护照,手续齐全,符合法律规定的的,在15天内办结;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,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制作;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,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;对同时申请大陆居民<<往来台湾通行证>>及前往台湾签注的,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、签注的制作、签发,对再次申请签注的,10个工作日内完成,紧急情况的,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 2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护照,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,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,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的,5个工作日内办结;特急件随到随办。(急件的情况是指:(1)出国治病或探病的;(2)出国奔丧的;(3)出国紧急商务时间不满一个月的;(4)出国留学,开学日期不满一个月的;(5)公派出国留学的;(6)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已开始有效的;(7)公安机关认为除探亲、访友、旅游以外的其他紧急情形)。 3、户口迁入我市不足两年的需要核查,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。
7、公民申领的各种证照均可自愿选择特快专递寄送到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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